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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百吨王”惊现礐石大桥!车厢漏水、车轮被压扁······

交警一线 汕头交警 2022-10-13




近日,汕头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市交通运输部门,24小时轮值不间断开展货运市场联合治超工作专项执法行动。1月4日凌晨,治超联合执法队在礐石大桥巡查时,查获一辆超载225%的大货车。这是礐石大桥治超联合执法队成立以来查获的首辆“百吨王”大货车。





1月4日凌晨4时左右,礐石大桥治超联合执法队正在礐石大桥上巡查,迎面驶来的一辆粤D26***重型自卸货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。



该车车厢尾部一路嘀嘀嗒嗒不停漏水,车轮也均被压到变形,存在超限超载的嫌疑。民警遂将该车引导至礐石大桥治超卸货场进行称重检测。


我们观察到这辆车车厢漏水十分严重,车轮也被压扁。当时第一时间判断,这辆车的承载量是比较大的,所以立即拦下。——礐石大桥治超联合执法队副队长 徐英超



该车属4轴车辆,车货总重限重31吨。经检测,该车车货总重高达100.8吨,超限重量69.8吨,超限率达225%。驾驶人魏某交代,他从澄海出发准备运载河沙前往汕头河浦。



对于驾驶人魏某的超载行为,交警部门依法扣留车辆,并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,记6分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二条 第二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,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超过核定载质量30%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,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
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。

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 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五百元罚款:

(二)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;


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 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二千元罚款:

(二)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;


自2020年1月1日起,礐石大桥停止征收车辆通行费。为进一步加大对货车超限超载的打击力度,有效预防和减少伤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,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抽调精干警力,成立治超专业队,严厉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行为。




元旦至今,仅4天时间,行动共查获超载、超限车辆17宗。礐石大桥治超联合执法队将持续行动,从严从重查处车辆超限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,为市民营造一个文明、安全、畅通的交通环境。

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: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被称为公路桥梁的第一杀手。为保障道路桥梁安全畅通,为了他人和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交警部门再次呼吁广大货车司机朋友,请自觉远离并拒绝非法超限超载运输。

(转载请注明来源:汕头交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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